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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主招生录取政策

来源: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5-2-28 15:37:34

招生录取

  (一)自主选拔录取入围考生,须在高考志愿中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单独设置了自主选拔录取填报批次的省份,按照其省级招办统一要求执行)。

  (二)自主选拔录取入围考生填报的高考专业志愿须为学校自主选拔录取公示专业。

  (三)取得A类专业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学校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20分,且不低于当地同科类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取得B类专业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学校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30分,且不低于当地同科类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注: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生源地所在省如果对自主招生有其他要求,则执行该省相关政策。政审体检合格。

  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上条件,学校将予以录取。录取专业为学校自主选拔的公示专业。

  (四)通过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不能以任何形式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含国际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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